我省于08年已启动0~6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并在全省幼儿园推行。为了更好的配合各省市区幼儿园及相关机构开展0~6岁早期教育工作,推动我省早期教育步入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江西省国家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中心决定:在暑期面向全省幼儿园园长及骨干老师开展国家育婴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经考核通过的将颁发国家育婴师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现在将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中级(四级)育婴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
(1) 取得中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证书,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 连续从事幼儿教育相关工作6年以上。
●高级(三级)育婴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大专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毕业;
(3)连续从事本行业10年以上,需正规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二、报考方式:
本市学员可直接来校咨询报考,外地学员可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报考,报考时需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A4纸)、学历证书复印件(中专以上)及工作证明2张(A4纸)、4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培训内容:
按国家中级(四级)育婴师培训班课程大纲
按国家高级(三级)育婴师培训班课程大纲
联系电话:0791-85278082
授课机构:南昌金太阳职业培训学校